自2025年10月16日起,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将对”经营·管理”在留资格审查标准进行重大修订。新增常勤员工雇用义务、3000万日元资本金要求及日语能力要求,现有签证持有人同样受到影响,请尽早采取应对措施。
目次
修订概要
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对”经营·管理”签证的审查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,旨在排除缺乏实质的申请,切实接收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外籍人士。修订标准自2025年10月16日起施行。
① 强制雇用常勤员工
须雇用1名以上符合以下条件的常勤员工:日本国籍人士、特别永住者、永住者、日本人配偶者、定居者。每周30小时以上、每年217天以上工作,须为雇用关系(非业务委托合同)。
② 资本金等3000万日元以上
| 经营形态 | 要求 |
|---|---|
| 法人(株式会社等) | 实缴资本金3000万日元以上 |
| 个人事业主 | 事业投入财产总额3000万日元以上 |
个人事业主的”事业投入财产总额”包括事业所费用、设备投资、员工薪资、运营资金等。自有资金和借款均可计入。
③ 日语能力B2相当以上
| 证明方式 | 标准 |
|---|---|
| 日本语能力试验(JLPT) | N2以上 |
| BJT商务日语测试 | 400分以上 |
| 在日居留经历 | 20年以上 |
| 日本高等教育机构毕业 | 专修学校·短大·大学·大学院 |
④ 申请人经历要求
- 经营管理或相关领域的博士、硕士或专业学位,或
- 3年以上的经营管理实务经验
⑤ 专家评估事业计划书(义务化)
须由中小企业诊断士、注册会计师、税务师对事业计划书进行评估,并附上评估书面材料。
现有签证持有人的过渡措施
施行前已在日本居留的人员享有3年过渡期(截至2028年10月16日)。期间,若经营状况良好且履行纳税义务,仅因未达到新标准不会直接被拒签。但强烈建议在此期间积极准备,尽快达到新要求。
主要注意事项
- 🏢 事业所不得与住所合用:须有独立的事业场所
- 📋 仅有业务委托合同的情况需注意:可能不被认定为具有经营者实质
- ✈️ 长期海外滞留影响更新
- 💰 纳税情况将被审核
咨询行政书士法人乾事务所
本次修订对持有”经营·管理”签证的个人事业主和小规模法人影响尤为重大。行政书士法人乾事务所提供经营·管理签证申请、更新及修订应对全程支持。可在大阪南森町面谈或在线咨询。
本文监修
乾 喜満(いぬい よしみつ)
行政书士法人乾事务所 代表 / 申请取次行政书士
行政书士登录编号:第16260979号
2016年创业。专注外籍人士在留资格及入籍申请,提供日英中韩越五语支持,立足大阪天神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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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 喜満(いぬい よしみつ)
行政书士法人乾事务所 代表 / 申请取次行政书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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